申报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1.高新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社会组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
3.创业服务机构:纳入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机构。
支持内容:
1.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园区建设,共建科技示范基地——最高支持金额300万;
2.国际研发合作——单项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
3.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单项最高支持金额60万元;
4.举办国际会议——最高支持金额300万元;
5.参加境外重要会议——单项支持金额最高5万元;
6.参加境外展览——单项展会最高支持18万元;
7.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国际交流任务——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