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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
发布时间: 2023 - 08 - 08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3〕1054号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全国工商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公平准入 1、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2. 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3.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责...
发布时间: 2023 - 08 - 08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活力,持续推动企业梯队培育,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3日一图读懂《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8
各有关单位:根据《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2022〕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丰九条”第四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征集兑现工作。本次征集兑现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丰台,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高精尖企业。 一、扶持标准对新认定或新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审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二、申报条件(一)2022年度新认定或新入区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于2022年度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 2.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或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丰台区同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三年有效),2022年度在丰台区工商注册并完成税务登记。 3.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于2022年度在丰台区重新认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 4.新认定或新入区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在丰台区纳税额高于零。 (二)2020、2021年度新认定或新入区补报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7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