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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轨道交通装备等9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6 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为加快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一)高端医疗器械围绕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和医疗器械技术发展方向,聚焦使用量大、应用面广、技术含量高的高端医疗器械,鼓励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产品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填补国内空白,推动一批重点医疗器械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发挥大型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国产知名品牌。1.影像设备。鼓励国内空白的PET-MRI、超声内窥镜等创新设备产业化。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PET-CT、CT、MRI、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电子内窥镜、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等设备升级换代和质量性...
发布时间: 2017 - 12 - 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轨道交通装备等9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7 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夯实制造强国建设基础,根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紧密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自主创新、突破重点的思路,开展市场潜力大、附加价值高的重点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一)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1. 钢铁材料。重点发展汽车用超高强钢板及零部件用钢,高铁关键零部件用钢,高性能硅钢,发动机用高温合金材料,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用钢,核电关键装备用钢,大型压铸模用热作模具钢,极地环境用钢,大型水电用高级别压力钢管及蜗壳用钢,高炉渣提钛产钛白粉等产品。2. 有色金属材料。重点发展航空用轻合金材料,高端稀土功能材料,...
发布时间: 2017 - 12 - 20
一、国高新与村高新的区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其认定由科技部组织各省市自治区科委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一般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相当于北京市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认定由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各分园自主开展,其认定的标准相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要相对宽松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没有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享受不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政策1、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可以申请享受“瞪羚计划”(高科技高成长企业担保贷款扶持计划)、信用贷款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股权质押贷款试点、信保融资试点、集合信托融资计划等有关担保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参与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企业改制和上市扶持资金支持,以及有关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金融支持措施。2、技术创新扶持政策对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对于主导创制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助;可以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中...
发布时间: 2017 - 09 - 29
来源:丰台区科委《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申长雨 2015年4月30日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第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
发布时间: 2017 - 11 - 28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