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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创发〔2023〕55号)的规定,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就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评分细则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1. 知识产权(≤30分)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8
各有关企业: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申报、信息更新及到期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流程(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申报的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和资料清单模板(附件2),根据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自荐通知和资料清单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2.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公示期内,区级主管部门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并于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尚未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季度评价的方式...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8
丰台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9号)、《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丰科信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集聚。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联合指导北京市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启动2024年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征集工作,培育库将按照“政府指导、协会运营、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由丰台区高企协牵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参与其中。培育库将建立完善的企业培育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措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还将建立科学的培育评价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和改进方向,为企业提供各方面发展所需的资源和服务,助推企业加速出库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应的各项政策支持及资金、税收优惠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丰台区注册登记、纳税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基础,即计划申请或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注:知识产权:I类包...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8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丰台区“倍增计划追赶行动”和“发展伙伴计划”加快实施,实现丰台倍增追赶、合作发展,优化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丰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丰台区委组织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丰组字〔2019〕27号)文件精神,关于报送2024年一季度丰台区各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part01-申报范围我区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符合丰台区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相关业务的单位可申请报送2024年一季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计划。 part02-申报说明1. 本年度申请工作居住证办证数量,将按季度申报及发放,有办理计划的单位请每季度按通知要求报送需求。请各用人单位根据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政策条件和单位员工实际情况,梳理2024年全年工作居住证办理需求,为符合办证条件的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指标,各用人单位2024全年的办证需求,将作为我区科学匹配办证数量的重要参考。2.各单位需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5点前提交2024年办理工作居住证办证数量的申请。逾期未报,视为无办理需求。3.请取得办证数量的单位,严格按...
发布时间: 2023 - 12 - 28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