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创发〔2023〕55号)的规定,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就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评分细则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1. 知识产权(≤30分)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
发布时间: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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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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