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 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文领办发〔2021〕4 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和《北京市文化产业“房租通”政策实施细则》(京文资发〔2021〕184 号,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我中心将于近期启动 2022 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期间实际支付的办公房租进行补贴。二、支持条件按照《办法》和《细则》,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 3)标准,且符合北京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文化企业;(三)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续经营 1 年(含)以上,即 2020 年 1 月 1 日(含)前注册;(四)申报企业为小微或初创型文化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型微型企业名录(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的企业,初创企业是指注册1年(含)以上...
发布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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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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