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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简称“独角兽八条”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前沿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独角兽企业(含潜在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丰台区计划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集聚区,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引擎,现推出加快独角兽企业集聚发展的八条措施。1、打造400万平米独角兽企业集聚区释放400万平方米的优质空间,构建以北京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包括丰台创新中心和丰台航天航空创新中心,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为引领,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南中轴大红门首都商务新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和丽泽金融商务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为支撑的 “1+3”格局,助力企业集聚发展。2、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支持区政府每年计划投入10亿元对独角兽企业空间载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市补贴、高管个税、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对新入区或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形成的区域综合贡献连续三年按最高70%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总额按最高80%给予奖励。3、降低独角兽企业办公空间成本优先保障独角兽企业发展空间,可采取租赁、购买、先租后买、定制化购地建楼等方式满足独角兽企业空间需求。根据独角兽企业的区域综合贡献、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购买丰台区国有企业自持...
发布时间: 2024 - 05 - 27
北京市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复核资格,连续两年及以上均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该企业所有资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企业范围 1.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业包含: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2024年2月公告的2023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9月-2023年12月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2.2024年1月份及之后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更新年度信息。3.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更新。02、填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0日 03、填报方法1.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
发布时间: 2024 - 05 - 1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工业化,推动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实施指南,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三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支持方向方向1 医药创新品种首试产奖励。对2023年以来国内首仿、前三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罕见病目录》中新上市的本市注册生产药品,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以来本市获批注册生产的工信部揭榜挂帅入围/应急审批医疗器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引进国外在研或上市品种在京生产并形成销售,且2023年累计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的本市企业,按照不超过销售金额的5%给予分档奖励,单个品种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1)。方向2 重点共享开源平台奖励。支持开源组织在京落地,对其在京设立的、符合条...
发布时间: 2024 - 05 - 13
根据2024年度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现就丰台区开展2024年度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在丰台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放宽至47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其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应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原创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应带领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贡献;(六)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已入选国家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已入选北京市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已入选北京市同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七)中央在京单位候选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研究方向应属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量子信息、5G/6G、区块链、生物技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
发布时间: 2024 - 04 - 30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