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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地区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已于2018年3月27日经局长签发通过,自2018年4月28日起实施,2016年7月6日印发的评审办法同时废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5月7日办法全文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提升出版业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北京市提升出版业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评审办法。第二条  奖励扶持的对象为在北京地区工商注册企业所从事的新闻出版“走出去”项目。第三条  奖励扶持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申请奖励扶持的企业直接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申报。第四条  奖励扶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有同等待遇。优先支持广泛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版业传播力、服务中非合作论坛、上合组织峰会等国家重大外交活动以及在国外开设实体书店和中国书架的企业。第五条  奖励扶持经入库、初审、复审和公示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拨付奖励扶持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第六条...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7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国际化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42号),2018年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分三类: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  (二)项目所申报费用需在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三)请在申报期内登录中关村管委会官网:http://www.zgc.gov.cn/ 点击在线系统,进入国际化发展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报基本材料》提交等待审核,审核成功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向受托机构报送材料。  三、申报支持方向  (一)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包括沿线国家科技园区建设、共建科技示范基地。  (二)支持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项目,包括国际研发合作、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三)支持申报单位落实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国际交流任务,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科技方面的人员交流合作、组织海外专家建言献策等国际交流活动。  四、材料要求  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公章。  注:可用胶装或骑马钉。  (二)电子材料:一份移动存储式材料,需和纸质材料顺序一致。  注:移动存储式材料...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2
草长莺飞四月天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如期而至~一直有小伙伴留言咨询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申报时间和所需材料~那么接下来,敲重点!本次申报时间从2018年5月14日开始至2018年6月8日截止~一定要看准 看准 看准时间 别错过哦~具体流程及申报材料就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动雏鹰人才工作开展,发现并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青年创业人才,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37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一)U30雏鹰人才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第一大股东)在企业注册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2.在示范区内初次注册企业,且企业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期间。 ●  3.有自主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  4.除符合以上条件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3)中关村金种子企业;(4)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发明专利;(5...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8
昨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 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前述三项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六是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七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7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