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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9日在北京召开。据悉,2018年,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主要科技创新指标稳步提升。全社会R&D(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占GDP比重预计为2.15%。研发人员总量预计达到418万人年,居世界第一。国际科技论文总量和被引次数稳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首位。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3万家,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78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超过58.5%,国家综合创新能力列世界第17位。据介绍,2018年,我国基础前沿和战略高技术领域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首次在半导体量子点体系中实现三量子比特逻辑门、首次发现铁基超导体中的马约拉纳束缚态、首次人工创建单条染色体真核细胞、首台散裂中子源建成并投入运行、“嫦娥四号”探测器首次成功登陆月球背面、国产大型水陆两栖飞机水上首飞、“北斗三号”基本系统完成建设……  高新区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168个高新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3万亿元,出口总额3.3万亿元,净利润2万亿元,实际上缴税费1.7万亿元,园区新注册企业超过40万家。“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成立,支持约700名相关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短期科研,筹备建设首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全面落实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制度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累计发放人才工作许可证33.6万份,发放人才签证近300...
发布时间: 2019 - 01 - 15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
发布时间: 2019 - 01 - 10
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汇编——电子信息领域国家级重点政策指引1、国家重点实验室【参考星级】★★★★★【申报时间】8月【享受主体】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优惠内容】(1)部分区县给予资金补助;(2)给予课题经费资金补助。【享受条件】(1)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发投入较大,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2)实验室依托单位研究实力强,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3)实验室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4)实验室须具有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综合科研实力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5)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集中的科研用房,实验室面积一般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科研条件和设施总值3000万以上。(6)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政策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所属部委】科技部2、科技...
发布时间: 2019 - 01 - 0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
发布时间: 2019 - 01 - 02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