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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企业应该符合哪些条件?该如何申请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1、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2、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0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2、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亏损,准予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7
各相关单位: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为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2022会计年度年末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6)已经获得2022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3年项目支持。 此外,为引导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企业须在3月28日前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 2023 - 03 - 15
为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进一步激发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6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明确了申报对象、支持方式和金额等,2023年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式等预计没有变化,见下文(2023年具体申报通知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发布的为准): 一、申报对象1、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创新主体。2、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等硬科技领域。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或2023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时间限制)。4、企业2022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5、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达100万元(含)以上。    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6、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2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申报的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和资料清单模板(附件2),根据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自荐通知和资料清单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2.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公示期内,区级主管部门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并于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尚未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3.我市将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和普惠服务支持力度。通过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支持,鼓励...
发布时间: 2023 - 01 - 13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