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科委《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2022〕115号)及《关于延长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受理时间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延长丰台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进度安排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10日(星期四)。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二、申报企业范围在丰台区中关村园区外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的企业,需按照丰台园管委会的要求向其申报。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9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三、认定申报及受理(一)认定申报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
发布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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