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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即“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18条”),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最关心的、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加大纾困保障力度。目前,相关部门加紧工作,出台多项配套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广大中小微企业及时、便利享受政策红利。即日起,发改君将带您持续关注“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18条”落实,动态跟进助企纾困进展成效。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降低在京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5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其中,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京政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发布时间: 2022 - 06 - 13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进度安排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7日(星期五)、7月15日(星期五)、8月19日(星期五)、9月28日(星期三)。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二、申报企业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9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三、认定申报及受理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
发布时间: 2022 - 06 - 13
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二、申报材料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如下材料: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2.产品(服务)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产品(服务)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4.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5.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产品(服务)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6.申报承诺书;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产品(服务)所获荣...
发布时间: 2022 - 0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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