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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6〕37号,附件1)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6〕3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现面向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一)支持方向1.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新产品批量验证的流片和掩膜版制作。(《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2.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3.支持搭建集成电路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产业促进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4.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整机企业联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5.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形成产业集聚。(《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二) 支持对象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应用及相关服务的法人企业。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2)未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成...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  2019年8月5日  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现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培...
发布时间: 2019 - 08 - 15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构建良好产业生态环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指导意见》(京发〔2017〕27号)和《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政办发〔2018〕37号),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资源优势,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对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各类创新主体,实施以下支持措施。一支持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技术创新(一)支持创新药和首仿药研发上市。对在京取得国家药品新药注册批件(不同剂型合并计算)的创新药,纳入中关村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对完成临床Ⅱ期的创新药以及全国首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择优纳入中关村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每年给...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1
各企业: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方式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二、推荐范围及名额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一)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四)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六)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三、推荐条件(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三)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四)被推荐...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1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