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讯 POLICY CONSULTATION
News 政策咨讯
西国贸双创融合公众平台
各相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 )、《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1〕4号)要求, 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支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础条件: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0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二、企业研发费用相关要求企业须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完2020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后,再申报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的研发费用是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
发布时间: 2021 - 05 - 25
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五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二、申报材料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http://bjzzcx.com/public/index.jsp)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如下材料: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或发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三、受理时间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发布时间: 2021 - 05 - 25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指南01申报条件(一) 基本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 评分条件:企业根据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等科技活动条件进行自评,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三) 直通车: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前五名。02申报时间全年可注册,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建议企业尽快申报。03申报流程(一)  注册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系统注册。点击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右侧上方的“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分为自然人用户和法人用户,采用实名制,各类用户须按相关要求统一注册备案,并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性。(图1)。图1(二)  申报需上传企业2020年的数据及材料: 资产总额...
发布时间: 2021 - 05 - 25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