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京发改〔2010〕1634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42号)的规定,现启动实施2018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先进数控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自控系统与精密仪器仪表、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高效节能设备、新能源关键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印刷机械、数字化医疗器械、工程机械及轨道交通设备、新型纺织机械、煤矿机械、核辐射成像探测装备以及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关村创新主体。
(二)申报单位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单位或使用单位。
(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是指采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在国内或北京地区首次应用。申报单位需提交重大技术装备首次应用时的正式合同,且合同签订时间应不早于2017年10月1日且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重大技术装备包括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总成或核心部件。其中首次应用的成套设备总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250万元以上、总成或核心部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
(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所申报项目如存在项目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不能申报。
(六)项目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京发改〔2010〕1634号)的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认定相关组织工作。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协助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具体实施。
四、申报材料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请书
(三)附加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1月13日-12月3日。请各申请单位登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统一申报平台”(申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填写时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报表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装备名称等务必填写准确,且申报表须盖公章,复印章无效。
2.申请书:按照报告大纲要求认真撰写每一项内容,以备专家评审之用。
3.附加材料: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有效(科技查新报告应在1年之内有效)。
4.申报表、申请书、合同、查新报告等材料中涉及的装备名称一致,申报单位与合同中单位名称一致,与公章一致。
(二)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负责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三)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将网上填报的申报表、申请书以及附加材料(企业承诺书、正式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科技查新报告、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附加材料)打印5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纸质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件等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受理时间:12月5日-12月12日,报送地址: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8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潘凤博 88827062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张 颖 88827069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任志明 88827051
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 朱骏飞 1851064031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