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一)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四)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六)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
(三)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四)被推荐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四、网上填报及审核
被推荐人请于2019年7月29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rc.bjkw.gov.cn/rsc)填写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一)推荐
进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推荐单位审核(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推荐)。
(二)审核
推荐单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下午17点,该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推荐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排序后按规定推荐数量提交市科委进行形式审查。
五、推荐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汇总表》;
2.《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
3. 全套附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
注意:原件标注有需要推荐单位(盖章)、(公章)的地方均需加盖公章,需被推荐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地方应由被推荐人本人及相关负责人手签字,日期需要规范填写;带水印的材料应清晰;附件证明材料中复印件应保证无涂改、缺漏、污损等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材料报送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一层大厅(取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