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准备申报高新的企业已经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工作。众所周知高新认定有八大基本条件,下面是关于这些认定条件提问率较高的一些问题,快来看看有没有您想知道的吧!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1、A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2022年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不可以。要看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到申请时中间是否满足365个日历天数,而非一个会计年度。
2、刚刚注册成立满一年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指标得分如何计算?
答:按0分计算。
3、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答: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都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但是企业采用核定征收一般是因为企业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确定企业税额,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企业应纳税款。国税函〔2009〕377号明确表示,对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促使其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达到查账征收条件后要及时转为查账征收。高新申报也要求企业建立独立的研发费辅助账,由此看来企业拥有完善的财务体系才能提高高新申报的通过率。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是否必须要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答:是的,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随着高新技术申请的审核趋严,对于申报当年集中申请一些软件著作权的企业,在申请高新时通过的可能性在降低。
2、以前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后需要重新认定的,之前获得认定时已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答:如果企业之前获得认定时使用的是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按照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不能继续使用。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无使用次数限制。
3、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可以。
4、Ⅰ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
答: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5、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有效期发生变化,是否还算有效专利?
答: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6、专利在公司股东或者内部员工名下,是否可以视为公司的专利用来申报高企?
答: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公司股东或者内部员工可以办理专利权转让。
7、企业有一件专利已在国外授权,但未在国内申请,是否可用呢?
答: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哪些?
答:一共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事业单位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行业领域是否有要求?
答: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包括事业单位。对于行业领域没有要求。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这个18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答:自然日。
2、如果企业月初科技人员数为30人,月末时为32人,其中2名是新进人员,那么在统计月平均人数时,是不是能把这新来的2名算进?
答:首先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科技人员”的定义判断2名新进人员是否符合统计要求,如果符合,则可以计入当月平均人数,反之则不可计入。
3、临时聘用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吗?
答:不包含。
4、科技人员有个税、社保要求吗?
答:按照劳动法、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应为员工缴纳社保、申报个税。而且在申报材料中也应提供企业员工的社保记录佐证。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答: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2、单个研发项目费用有要求吗?
答:没有明确要求。应根据研发项目的实际支出,从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正确编制研发费用预算。
3、项目重合时,研发费用如何分配?
答: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研发时,对于人员人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等无法直接归集的,建议按照记录人员、设备等在不同项目上的工时方式,对相关费用在不同项目上进行分摊;对于直接投入费用、设计费用等可以直接归集的,建议直接归集到相应的项目上。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哪些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2、总收入如何计算?
答: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答:财政拨款、租金收入,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4、接受委托研发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含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1、“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具体是指什么?
答: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2、“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是否专指是高校?企业是否可以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对象?
答:研究开发机构不专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3、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或服务,能否算作多次转化?
答: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
答: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这项要求重要吗?是否可以忽略?
答:很重要!第八条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有的企业申报材料准备得很完美,可存在处罚或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处理,导致企业高新申报失败。目前来看,高新企业的审核工作不单单是由科委完成,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等管理部门也会参与到审查中。
举例说明:2021年一家企业申报高新过程中收到所在区生态环境局协助区科委审核的回函,内容表示企业存在因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受到处罚。可见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大小之分,企业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不然除了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之外,还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1、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质量事故分三级: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垮塌);三级质量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万~500万(中小型桥梁垮塌)。
3、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下行为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①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②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④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来源:'顺然天成'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