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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19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02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03

工作流程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对应材料电子版(提交光盘或发送至邮箱:m@bsaiii.org.cn)报送我局。

(二)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010-55578571;万老师 13911282793

邮  箱:m@bsaiii.org.cn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千鹤商务1号楼2501 万老师 13911282793

 

附件:

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7日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