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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原科委)关于申报2019年度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4-04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丰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根据《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进一步做好2019年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征集工作。

  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丰台区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青年科技骨干,每单位限报1名。

  二、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二)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四)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五)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承担地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六)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领域及轨道交通、军民融合领域的青年科技骨干。

  三、申报程序(一)申报人填写《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梳理相关附件材料。(二)2019年4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目录),发至邮箱kwzhk@126.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三)2019年4月25日-4月30日,电子版通过审核的单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要求(一)《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中间用彩纸隔开,装订方式为左侧双钉装订或胶装,整册加盖骑缝章,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委。(二)《申报书》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在“Ⅵ.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处签署单位的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书》的“Ⅲ 申报人提高综合素质采取的措施与目标”中的“三、培养经费预算”处加盖单位财务章。(三)附件材料要求请按《申报书》中的具体要求提供以下附件材料,并在附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依托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2、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含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3、发表的论文(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专利证书); 6、荣誉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9、其他所需提供的材料。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一)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二)申报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时需携带附件材料的原件供我委查验(材料原件当场查验,验毕后当时退回)。

  六、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立臣联系电话:83656384 地 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4室综合管理科 附件:1、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2、申报须知 3、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申报书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