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进一步支持中关村金融科技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持续优化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环境,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金融科技支持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
金融科技企业,即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
(1)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围绕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金融科技发展关键环节,建设行业重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并获得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面向中关村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2.支持条件
(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持续经营满一年,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申报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行业影响力、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6)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等文件材料复印件。
1. 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2)对于经金融机构总部或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使用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效果显著的项目,按照提供服务的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企业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且依法合规经营,未列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黑名单;
(3)上一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与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
(5)申报单位为项目主承担单位。
(1)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复印件,付款发票复印件,项目技术先进性情况说明,以及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的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效果说明等相关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中文如无特殊要求一律采用简体,字号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0磅,英文、罗马字符、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式两份。
(三)对于已经获得2018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高精尖产业培育项目支持的企业不予重复支持。
四、咨询和受理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王烨晗
(三)受理机构
电话:53383207 邮箱:shenyujing@czifi.org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 中关村金融科技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书(基础设施).docx
附件2 中关村金融科技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书(示范应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