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微初创文化企业成长,推动首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文领办发〔2021〕4号)、《北京市文化产业“房租通”政策实施细则》(京文资发〔2021〕184号)等政策规定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政策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期间对本市符合条件的小微或初创型文化企业实际支付的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办公房租进行补贴。二、补贴标准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办公房租补贴,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的办公房租补贴。单家文化企业当期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两年。三、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一)在北京市注册登记且纳税地点在北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补贴起始日,持续经营满1年(含)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含)前注册。(二)申报企业为小微或初创型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初创企业是指至补贴起始日,注册1年(含)以上、3年(含)以内的企业,即2020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月1日(含)期间注册的企业。(三)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分类标准,且符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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