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讯 POLICY CONSULTATION
News 政策咨讯
西国贸双创融合公众平台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28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通知》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均可申报。二、申报有关要求(一)申报时间及方式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下同)中提交申请。(二)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1.企业应按照《通知》中“附件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以及本通知“参考模板(附件2)”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2.企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应指导属地相关企业于4月16日前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于4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
发布时间: 2023 - 04 - 06
为加强各示范平台、基地间的交流,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完善。3月24日,2023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工作交流会在用友数智体验馆报告厅举行。京东、畅捷通、中关村科学城、科创空间作为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代表分别分享了中小企业服务情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及246家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相关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市委组织部组织四处副处长严哲到会指导。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处长杨靖国重点介绍了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中小企业的“一线服务员”,要精准把握企业动态,及时掌握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要畅通政策宣传渠道,合力破解涉企政策“知晓难、理解难、申请难”的痛点、堵点问题;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对接和挖掘中小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加大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产品供给;加强机构党建引领,健全党建引领发展综合机制,打造有特色、有成效的园区基地党建工作阵地。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副处长侯守国重点解读了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和服务体系质量提升项目情况,并部署服务体系协同管理工作。他指出,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特性对中小企业服务水平、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希望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发挥资源优势,不断加强高质量服务供给和信息资源协同,满足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 2023 - 04 - 06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企业应该符合哪些条件?该如何申请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1、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2、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0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2、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亏损,准予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发布时间: 2023 - 02 - 27
各相关单位: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为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2022会计年度年末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2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企业,2022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6)已经获得2022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3年项目支持。 此外,为引导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企业须在3月28日前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 2023 - 03 - 15
指导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全国孵化联盟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